问题 | 试用期辞职需不需要写辞职报告,试用期辞职几天可以走 |
释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试用期辞职并不需要书面辞职报告,口头或信息通知即可。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然而,为了避免纠纷,劳动者应保留辞职的证据。试用期辞职的时间限制是三天,但最好还是进行工作交接并得到领导的认可后离职。辞职报告应该交给单位的人事部门,但口头或信息形式的通知也需要确保对方收到。 法律分析 试用期辞职需不需要写辞职报告要看用人单位的具体规定以及劳动合同中对于辞职的条款约定。试用期辞职的,需要提前三天向单位说明,一般提前了三天说明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了。 一、试用期辞职需不需要写辞职报告 试用期辞职需不需要写辞职报告,相关法律没有明确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依据该条规定,并未要求劳动者以书面的形式即辞职报告提出,口头或发送信息的方式均可。劳动者按照公司人事部管理办理离职手续,按离职单,找各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工作交接后,公司人事部要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给劳动者社保手册、员工档案,结清剩下的工资。 二、试用期辞职几天可以走 试用期辞职三天可以走。试用期随时可以辞职,一般试用期辞职需要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尽管试用期离职无需理由、不限形式,只要提前3天告诉单位就可以了,但最好还是做好工作移交,得到领导认可后离职比较妥当。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按此规定辞职是合法的,并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时间一到可以离职。不过提醒大家,为了避免产生纠纷,劳动者要留存好按规定辞职的证据。 三、试用期辞职报告交给谁 试用期辞职报告交给单位的人事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依据该条规定,并未要求劳动者以书面的形式即辞职报告提出,口头或发送信息的方式均可。但口头或信息的方式均应确定对方能够收到,建议可以向直接管理人员、人力资源部门主管提出。 结语 试用期辞职无需书面辞职报告,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离职时,应向人事部门交接离职手续,包括离职单、工作交接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等。虽然法律未明确要求书面形式,但为避免纠纷,建议保留辞职的证据。试用期辞职三天即可离职,但最好与领导协商并完成工作交接,以确保顺利离职。请将辞职报告交给人事部门,或直接向直接管理人员、人力资源部门主管提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第四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 特区企业雇用的职工,由该企业按其经营的要求进行管理,必要时可以解雇,其手续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办理。 特区企业职工可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向企业提请辞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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