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父母赠于儿子的房产儿媳妇有没有份 |
释义 | 婚后父母赠于儿子的房产儿媳妇没有份。父母只要在赠与儿子房产之后明确表示该房子只归儿子的,那么该房产为儿子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该房产也归儿子所有,儿媳妇无权要求对其进行分割。 一、可以在母亲的房产证上写儿子的名字吗 母亲的房产证可以加上儿子的名字。只要母亲同意在房产证上加儿子的名字,就可以在房产证上加上儿子的名字。房产证可以写母亲和儿子的名字属于共有产权住房。一般属于赠与,即儿子的名字被加上后,儿子对房屋也享有所有权。进行房产证加名,需要母亲与儿子一起到房屋登记中心,一起办理变更登记,需要提供房产证、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二、房子首付父亲付的房产证写的是儿子的名字房子属于 房子属于儿子的。房产一般是以登记为准,登记产权人是儿子的,房子就是属于儿子的。不动产以登记为准,此套房屋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父母的首付款可以视为债权,可要求儿子返还首付款;如还贷部分由父母支付的,可以要求其儿子归还还贷部分以及还贷增值部分。 三、婚前买的房子离婚后怎么分配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 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 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还贷的房款。对于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请求补偿。 2、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婚后取得房产证的; 此情形下的按揭房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因为在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并按揭买房,婚后取得的产权证是对婚前买房的确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仅仅因为产权证婚后取得而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将出现一方完全没有出资却仅仅因为结婚而成为房屋共有人的现象。这一结果有违公平原则。 3、夫妻双方婚前以共有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 由于一般情况下,我们在认定房产归谁时的依据就是房产证上的名字。因此,此时极容易被认定为登记方财产。 所以此时,未登记方主张该房屋为共同财产时,一要证明自己在婚前为购买房屋履行了出资义务;二要证明自己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资的。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则房产就会认定为与一方财产,在分割时不予分割。 4、婚前夫妻一方父母参与出资购买,婚后取得房产证的; 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因此,婚前父母出资买房,婚后共同还贷也不影响房子的归属。此时,在离婚按揭房分割时,不参与分割,只归一方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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