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上门为婿离婚能分给老人遗产吗 |
释义 | 1、夫妻离婚,可以本着照顾女方和未成年子女权益出发,自行协议分割属于两位共有的财产,不能分割属于他人合法拥有的财产,也不能分割属于一方个人合法拥有的财产。 2、如果这位上门女婿对家庭付出较多(如赡养老人,抚养子女等),可以在离婚时主张得到补偿。当事人如果离婚后生活困难,可以和对方协议得到适当的帮助。对方有家暴等过错,当事人可以在离婚时主张得到赔偿。如果双方当事人无法达成以上协议,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基本原则】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民法典上门为婿离婚能分老人遗产吗 1、夫妻离婚,可以本着照顾女方和未成年子女权益出发,自行协议分割属于两位共有的财产,不能分割属于他人合法拥有的财产,也不能分割属于一方个人合法拥有的财产。2、如果这位上门女婿对家庭付出较多(如赡养老人,抚养子女等),可以在离婚时主张得到补偿。当事人如果离婚后生活困难,可以和对方协议得到适当的帮助。对方有家暴等过错,当事人可以在离婚时主张得到赔偿。如果双方当事人无法达成以上协议,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基本原则】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上门为婿离婚能分老人遗产吗 1、夫妻离婚,可以本着照顾女方和未成年子女权益出发,自行协议分割属于两位共有的财产,不能分割属于他人合法拥有的财产,也不能分割属于一方个人合法拥有的财产。2、如果这位上门女婿对家庭付出较多(如赡养老人,抚养子女等),可以在离婚时主张得到补偿。当事人如果离婚后生活困难,可以和对方协议得到适当的帮助。对方有家暴等过错,当事人可以在离婚时主张得到赔偿。如果双方当事人无法达成以上协议,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基本原则】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民法典中不赡养老人有遗产继承权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赡养老人原则上也有遗产继承权,但有赡养能力不尽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是:(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民法典上门女婿公证了是否可以继承遗产 一般是不能继承,除非有遗嘱指定入赘女婿继承遗产或者没有遗嘱但入赘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认定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一般可以从以下两方面综合考虑:(1)在经济上对岳父母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者在生活上对岳父母提供了主要劳务帮助。(2)对岳父母尽赡养义务具有长期性、经常性。以上两个条件同时具备的,即可认定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父母离婚后房子能分给孩子吗 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父母离婚后房子能分给孩子吗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婚姻家事专业问题建议咨询优律师婚姻律师。 一、父母离婚后房子能分给孩子吗 1、父母离婚房子可以赠送给孩子,但如果是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需要双方都同意才可以赠送给孩子。 2、如果是一方所有的房屋,则自己可以决定是否赠送。赠送房屋给孩子的,应该办理过户手续。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夫妻离婚房产如何过户给孩子 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房产赠与合同书范本。 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 2、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3、办理公证。 根据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移过户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过户申请书;身份证件;房地产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有关税费的收据。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这里的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且赠与人已将房屋产权证原件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 三、房产过户费用有哪些 1、3—5%的契税; 2、20%的个人所得税; 3、1‰的印花税; 4、5.6%的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 5、6元/平方米的房屋交易手续费; 6、80元的房屋产权登记费。 夫妻离婚后可以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双方经过协商同意,也会可以把婚内的房产赠送给孩子,要是属于一方的财产,只要一方同意也是可以赠送给孩子的,确定把房产赠送给孩子后需要办理房产的过户手续,并缴纳契税、个人所得税、手续费、登记费、城建税、教育附加税和地方教育附加税。 离婚时拆迁房怎么分配? 一、离婚时拆迁房怎么分配? 1、离婚时拆迁房可能需要协商后分割,也有可能无需分割。具体是否需要分割,与拆迁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有关。 拆迁房归属于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也即被拆迁之前房屋的所有权人是谁,那么获得的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人就是谁。具体可以结合以下情形,确定拆迁房的所有权人: (1)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 此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而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在结婚登记之后取得的,被拆迁房和安置房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 此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被拆迁房是夫妻一方父母的私有住房,婚后该房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被拆迁房与安置房产权调换之间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4)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有住房,婚后该房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 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依法分割。 (5)被拆迁房是夫妻一方父母承租的公有住房,婚后该房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 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离婚拆迁的房屋按被拆迁房屋的财产归属来分割。 (1)如果被拆迁房屋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拆迁房屋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被拆迁房屋是由夫妻共同支付房款并婚后取得房产证,那么拆迁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如果被拆迁房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是其婚前租赁房屋,婚后被拆迁,也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平均分割。 (2)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因此,被拆迁房屋是私有住房的,以产权调换方式取得的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属于原被拆迁房屋所有人。 (3)如果房款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或者是以按揭贷款方式结清后,以月供的方式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房屋所有权的归属是否改变了我们认为不能改变拆迁安置房为原被拆迁房屋所有人一方个人财产的性质。但是对于该部分出资离婚时房屋所有权人应当给予另-方适当的补偿。 二、拆迁安置房可以给子女吗? 1、拆迁安置房可以给子女 被拆迁人取得安置房完整产权后,可以通过赠与或者买卖的方式过户给子女,向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登记。 2、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1)不动产权属证书; (2)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3)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4)分割、合并协议; (5)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6)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7)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8)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拆迁安置房不一定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故此在离婚的时候,并不一定需要确定拆迁安置房的分割方案。如果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通常是一方获得房屋的所有权,另一方获得一定数额的补偿金。具体如何分割,可以由男女双方协商后确定。 该内容由 徐浩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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