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过户所需资料清单:买卖双方需了解 |
释义 | 购买二手房过户需携带相关资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卖方需提供身份证、房产证、契税票、银行存折、户口本、手章,已婚需提供夫妻双方资料及结婚证,有共有权人需提供对应材料;买方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首付票据及税费,已婚需提供夫妻双方资料及结婚证。丧偶需提供户口本,离异需提供离婚证/协议,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集体户口需提供首页复印件及本人页。 法律分析 一些市民购买二手房后,涉及房屋的过户问题。房地产行业业内人士为市民做出提示,买二手房过户时,需要买卖双方携带相关资料到房屋所在区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如不能到场,需要提供公证过的委托书。 卖方: 如果卖方是单身无共有权人,需要携带身份证、房产证、契税票、银行存折、户口本、手章。如果卖方是已婚状态,需要携带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房产证、契税票、银行存折、夫妻双方的户口本、手章、结婚证,有未成年子女的还需要提供未成年子女户口本。如果卖方房屋存在共有权人,需要共有权人根据其婚姻状况携带以上对应材料。 买方: 如果是婚前个人(或多人)购买房屋,需要携带购买人身份证、户口本、首付相关票据及过户时要缴纳的各项税费。如果是已婚者购买房屋,需要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首付相关票款以及后期过户时要缴纳的各项税费。 对于存在丧偶状况的买卖双方,需要其携带的户口本上能体现出丧偶状况。对于存在离异状况的买卖双方,需要在过户时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协议。如果双方不能到场委托他人代办时,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明。集体户口需要携带盖公章的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 拓展延伸 二手房交易的关键:了解过户所需资料的重要性 在进行二手房交易时,了解过户所需资料的重要性至关重要。过户是将房屋的所有权从卖方转移到买方的过程,而正确准备和提供所需资料是确保交易顺利进行的关键。过户所需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产权证明、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税费缴纳证明等。通过了解并准备齐全这些资料,可以避免交易延误或失败的风险。此外,买卖双方也应了解过户所需资料的具体要求和流程,以便及时准备和提供。只有确保过户所需资料的准备充分和完整,才能保障买卖双方的权益,确保交易顺利完成。因此,了解过户所需资料的重要性是进行二手房交易的关键之一。 结语 过户是二手房交易中至关重要的环节,准备和提供所需资料是确保交易顺利进行的关键。卖方需携带身份证、房产证等材料,买方需准备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明。对于丧偶或离异状况,还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如无法亲自办理,应提供授权委托书。了解过户所需资料的重要性,可以避免交易延误或失败的风险。买卖双方应确保资料准备充分和完整,以保障权益,确保交易顺利完成。了解过户所需资料的重要性是进行二手房交易的关键之一。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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