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奶奶的房产入学要办租赁合同吗 |
释义 | 不论是向外出租还是租房居住,都要办理租赁合同,在合理的租赁合同生效期内,双方的权益都可以得到有效的保障。 一、租赁房屋被卖后租房人是否有权继续居住 租赁房屋被卖,租房人有权继续居住房屋。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同时,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二、租赁合同到期不续租要提前告知出租人吗 一、当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承租人不想续租时需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决定是否提前告知出租人。若合同中无具体要求,则承租人不需要提前告知出租人,合同到期没有主动提出续租,到期后合同会自动终止。若合同中有具体约定,则按约定办理,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 二、出租人若不想继续出租房屋,也应按租赁合同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要预留给承租人合理的搬迁期限。 三、房屋出租期间法院可以拍卖吗 1.租赁关系成立在先,租赁房屋被法院查封后,租赁合同仍然有效。 查封是债权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申请法院采取的一种保全或执行措施,目的是限制债务人对其财产的处分。 2.屋被法院查封后,出租人再行出租房屋的,租赁合同对申请人不发生效力。 3.院可以对租赁房屋进行拍卖,但不得侵犯承租人的权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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