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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营业执照地址变更办理的必须性
释义
    1、依据现行工商登记法规,一个企业只能有一个法定注册地址,并以执照上登记的为准;
    2、法定注册地址可以含有办公址或生产经营地址,但两者不能分离,如果场地不够,确要分离的,那非注册的地址要办理分机构(分公司或分店);
    3、如果办公地点不在法定注册地址上,这是违法的,当地工商部门可以按无照经营查处(因为在办公场地要挂营业执照,执照上的地址对不上,就是异地经营,这种行为就是无照经营)
    一、营业执照地址变更需要什么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将原地址更改现在的。
    4、变更后住所的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住所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注:此为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住所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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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5:5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