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3四川成都市办理结婚证在哪里办理手续包括什么 |
释义 | 成都结婚证的办理流程包括初始审查、受理、审查和登记四个步骤。办理条件需满足男女双方年满22周岁、无配偶、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愿结婚等。办理材料包括户口簿、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等。对于无法提交户口簿的当事人,可以提交公安部门或集体户籍管理单位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当事人未落户的,可以凭户口迁移证明等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 法律分析 一、关于成都结婚证办理流程的简要说明: 1. 初始审查:对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步检查,确认其是否齐全、有效;同时,询问相关情况。 2、受理 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 3、审查 对《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等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纹。 4、登记 符合结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不符合结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二、办理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4、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5、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6、双方自愿结婚; 7、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三、办理材料 1、户口簿; 2、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 3、由本人到登记现场签字的《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4、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5、无法提交户口簿的,可提交公安部门或集体户籍管理单位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属于集体户口的,可提交本人的户籍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当事人未落户的,可凭户口迁移证明等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结语 成都结婚证办理流程包括初始审查、受理、审查和登记四个步骤。办理条件包括男女双方需年满22周岁、无配偶、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愿结婚等。办理材料包括户口簿、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等。若无法提交户口簿,可提交公安部门或集体户籍管理单位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当事人未落户的,可凭户口迁移证明等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八条 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九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二)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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