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估人特征有哪些? |
释义 | 1.经济性 保险公估人通过储备专业技术人员,接受诸多保险人委托,处理不同类型的保险公估业务,积累保险公估经验,提高保险公估水平,从而可以帮助保险人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2.专业性 由于面向众多保险当事人处理不同类型的保险理赔、评估业务,因此,保险公估机构必须拥有具有各种专业背景并熟悉保险业务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他们处理保险理赔案件的技术更加熟练,经验更加丰富。 3.超然性 指相对保险当事人而言地位超然,在理赔过程中既为保险当事人提供理赔技术服务,又可以缓解人双方的矛盾。 一、对保险理赔不满意怎么办 对保险的理赔不满意,可以要求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或者业务员予以解释。如果对保险公司的解释仍然感到不满意的话,可以有以下几种途径解决: 一是向当地保监局信访办投诉。 如果保险代理人及保险人在展业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行为或违纪行为,可以向保监局投诉,通过行政途径解决。 二是通过保险调解委员会来调解。 一些大城市已经在国内建立了保险调解制度,负责保险调解的委员会由市保险同业公会牵头,各保险公司推荐熟悉相关保险业务和法律知识的人员组成,并聘请专家、律师、消委会人员为顾问,依据国家有关人民调解的相关法律法规,提供调解服务,被保险人可以申请保险纠纷调解完全免费。调解制度并不可能解决所有的保险纠纷,但对处于相对弱势的保险消费者而言,显然是获得帮助的有效方式之一。 三是仲裁。 仲裁是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之前或之后达成书面协议,愿意把他们之间的争议交给双方都同意的第三者进行裁决,仲裁员以裁判者的身份而不是以调解员的身份,对双方争议作出裁决。仲裁组织作为民间机构,没有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利,对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权属于人民法院。如果仲裁裁决后,保险人拒不履行裁决,可以向保险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四是诉讼。 诉讼解决保险纠纷,指的是人民法院依法定诉讼程序,对于保险纠纷予以审查,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作出判决或裁定。诉讼解决保险纠纷是人民法院的司法活动,其所作出的法律裁判具有国家强制力,当事人必须予以执行。 二、铜川市医疗纠纷调解新机制是什么? 铜川市采用建立医疗责任保险统保与第三方人民调解机制相结合的新模式来解决医疗纠纷。 “调保结合”机制是指医调委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与医疗责任保险协同运作的基础上,依托于自身成立的专业性调解组织和认可纠纷调解行为、调解结果的保险产品,通过主动调解、专业鉴定、司法确认、诉调对接和保险索赔服务等环节,有机地融调解与保险理赔于一体,将司法诉讼和人民调解确定的参保医疗机构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转由医疗责任保险承保公司依约直接承担,优化保险理赔程序,使患方尽快得到赔偿,加快医疗纠纷的处理。在铜川市发生医疗纠纷,患者可直接通过“医调委”进行调解,“医调委”调解医疗纠纷不收取当事人任何费用,医患双方经调解达成协调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后,可强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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