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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分期的房子可以查封拍卖吗
释义
    一、已买走的房子还能查封拍卖吗
    已买走的房子法院还能查封拍卖吗已买走的房子法院还能查封拍卖吗曲女士来电咨询:我于2000年借给某公司300多万元钱,后该公司无力偿还,经我们双方协商后,该公司将其所建的一栋楼房作价400万元抵债,我又支付了剩余的100万元。但因该楼房尚未建成,我无法办理房屋的相关手续。房屋建成后,该公司为了向银行贷款,准备以该栋楼房作抵押,就将该楼房的产权证办在了自己的名下。但因其原来就欠银行贷款未还,银行就申请法院对该楼房予以查封。我得知情况时,法院已作出生效判决,并准备对该楼房予以变卖。请问,我该怎么办答:你可以向受理执行申请的人民法院提出异议,要求停止执行,解除查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7条规定:“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据此,你有权要求采取查封措施的人民法院解除查封。你可以要求该公司尽快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或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对楼房进行强制执行。已买走的房子法院还能查封拍卖吗已买走的房子法院还能查封拍卖吗
    一、法院能查封已拿到产证的房子吗
    对于法院能查封已拿到产证的房子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无证房产依据协助执行文书办理产权登记有关问题的函》的相关规定,执行程序中处置未办理初始登记的房屋时:
    1、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法院处置后可以依法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2、暂时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法院处置后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并载明待房屋买受人或承受人完善相关手续具备初始登记条件后,由房屋登记机构按照《协助执行通知书》予以登记;
    3、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原则上进行“现状处置”,即处置前披露房屋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现状,买受人或承受人按照房屋的权利现状取得房屋,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负责。
    二、已备案的房子还能被开发商抵押吗
    购房合同在房产局备案后,是购房户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购房协议后,一个月内报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的程序,备案登记可以有效防止开发商一房二卖等情况,备案登记是进行税费缴纳,办理房产证等前提条件,有些地方银行按揭也必须是备案后方可进行。这意味着开发商不能够一房再卖了,买房人的买房权利得到了保障。且房钱付清,产权己是你的,开发商不能够抵押。
    三、已抵押的房子法院查封是可以的吗?
    对于已抵押的房子法院查封时,法院对银行享有抵押权的房产在执行中有权进行查封、扣押,也可以采取拍卖、变卖措施;但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必须首先清偿银行已经设定了抵押的债权,其余额部分再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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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8 1: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