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与人身损害的界限划分 |
释义 | 工伤和人身损害是两种不同的概念。工伤是指因工作遭受的伤害,前提是劳动关系。而人身损害是指自然人因其生命或健康受到侵害而遭受的损失,没有前提。在工伤认定中,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而人身损害案件中,由受害者负举证责任。对于退休返聘人员因工负伤的处理,一般不认可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而是认定为劳务关系,不能认定为工伤,但可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法律分析 工伤和人身损害的区别在于: 1. 工伤是指因工作遭受的伤害; 2. 人身损害是指自然人因其生命或健康受到侵害而遭受的损失。 2、工伤的前提是劳动关系。人身损害没有前提; 3、工伤由劳动仲裁机构处理。而人身损害直接由法院受理和审理; 4、工伤纠纷中,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而人身损害案件中,由受害者负举证责任。 一、工伤认定有什么规定 工伤认定有标准: 1、职工与企业或雇主之间必须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企业作为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建立实际的事实劳动关系。 2、职工必须有受到人身损害事实。 3、职工的损害必须在其履行工作职责的过程中发生,即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发生的事故。 二、退休返聘人员工伤怎么办怎么处理 退休返聘人员因工负伤的,不能认定为工伤,但可以向单位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办理了离职手续,享受到退休待遇后,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一般不认可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而是认定为劳务关系,劳务关系中,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事故伤害,因其不存在劳动关系,就不能被认定为是工伤。 劳务关系虽不能被认定为工伤,但能根据《民法典》中相关内容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拓展延伸 签订劳务合同的员工发生工伤 劳务关系中受伤不能叫做工伤,只能叫人身损害,可以要求侵权方进行人身损害赔偿。签了劳务合同受伤,由派遣公司负责为你办理赔偿,用工单位只是协助办理。因为它的各种社会保险均有派遣公司负责缴纳,应由劳务派遣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规定了“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和“雇员受害赔偿纠纷”两个不同类别的案由。雇员受害赔偿纠纷是指在雇员关系中,雇员在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中受到伤害,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而引起的纠纷。雇佣关系存在与否,是雇主责任的基础。在这种雇佣关系中,雇员利用雇主提供的条件,在雇主的指示、监督下,以自身的技能为雇主提供劳务,并由雇主提供报酬。 结语 工伤和人身损害虽有关联,但存在明显的区别。工伤是指因工作遭受的伤害,前提是劳动关系,由劳动仲裁机构处理。而人身损害是指自然人因其生命或健康受到侵害而遭受的损失,没有前提,由法院受理和审理。在工伤认定中,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而人身损害案件中,由受害者负举证责任。对于退休返聘人员因工负伤的处理,一般不认可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而是认定为劳务关系,但能根据《民法典》中相关内容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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