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即征即退申报如何填写 |
释义 | 法律分析:销项税额:附表一,将一般货物和即征即退货物的合计销售额和销项税额正常填入第一至五栏或者第八至十三栏,再单独将即征即退货物的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填入第六第七栏或者第十四十五栏的第九列第十列。主表,申报软件会自动通过上述附表--的填列数据计算并取数,在主表第一至六栏的第一二列自动填入一般货物的销售额,同时将即征即退货物的销售额自动填入第三四列,同样,第十一栏销项税额也会在第一二列和三四列分别自动计算填入--般货物的销项税额和即征即退货物的销项税额。 进项税额:附表二,正常填列,即将所有的进项税额(-般货物和即征即退货物的合计进项税额)填入35栏。主表,12栏第一-列(第三列为0)会首先自动取入上面的合计进项税额,但这个数据是允许手动修改的;那么,第二步,需要手动修改,将合计进项税额分开为一般货物的进项税额和即征即退货物的进项税额,分别重新填入12栏的第一-列和第三列。到此,进项税额填列完毕。下一步:主表会自动在第34栏第一-列和第三列各自生成“本期应补(退)税额”,先正常缴纳这个本期应补(退)税额(第34栏第一-列和第三列的合计数额),缴款后,根据第三列的数额,可以计算出应退税的金额,再到税局大厅去申请办理即征即退手续就可以了。上面是以货物为例做的解答,应税劳务和服务,方式是一样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 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第五条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征收管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寻或者协调,支持税务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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