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治安管理处罚权包括: 1、警告。指公安机关责令违反治安管理的人改正错误,保证不再重犯; 2、罚款。公安机关勒令违反治安管理的人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以惩戒其违法行为; 3、行政拘留。1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这是限制人身自由的较重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具有以下四个显著特点: 1、从处罚主体看,治安管理处罚实行“一元制”的处罚体制,治安管理处罚权集中由公安机关行使; 2、从处罚程序看,治安管理处罚完全采用行政处理程序; 3、从制裁的角度看,治安管理处罚属于中间制裁。治安管理处罚作为较重的一种行政处罚,与刑罚有着密切的关系。 4、从处罚的强制性看,治安管理处罚具有警察强制性。 治安管理处罚的适用对象: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相关法律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