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务犯罪案件中,如何证明被告人的“职务滥用”? |
释义 | 法律分析:职务犯罪是指在公务活动中,滥用职权或者不法使用职权,以侵犯国家、集体或者个人利益的行为。其中,职务滥用是指公务员在职务活动中,实施不属于职权范围内的行为,或者利用职权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要证明被告人的职务滥用,需要以下几点: 1.被告人身份证明:需要证明被告人确实是公职人员,并且在实施犯罪行为时具有职务行为的特征。 2.行为证明:需要证明被告人实施的行为不属于职权范围内,并且具有违法犯罪的特征。 3.利益证明:需要证明被告人的行为与其个人或团体的利益相关,且对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利益造成了损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六条 公务员滥用职权,给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造成损害的,依照本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百四十七条 国家工作人员在本职工作中,徇私舞弊,索贿受贿,侵犯人民群众财产或者人身权益,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百四十八条 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给他人以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不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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