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48小时不放人不一定就是定罪,若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并上议,但必须要将扣留的人释放,若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在进行复核。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