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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事业单位安排职工值班没经过本人同意我有权拒绝吗而且还是12小时的值班
释义
    劳动法规定加班自愿,用人单位不能强迫员工加班,每天加班1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企业不得扣工资或强制加班,员工可自主选择加班。保留证据,避免劳动纠纷。
    法律分析
    在岗人员少现在要求24小时值班,而且过年都要求值班,这种做法肯定是不对的,至少人不是机器,就是机器也不可能24小时不停的工作。首先劳动法规定,加班自愿的,用人单位无法强求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在保证生产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劳动者每天加班一个小时,每月加班不能超过36个小时,如果有特殊情况的,需要与公司的工会进行协商,在保障员工正常休息的情况下。对于您说的第二点不来就要扣工资不要加班工资都不行,现在已经变成强制加班了,加班是自愿的,只要员工能每月上班22天,每天上班8小时就可以的,超过8小时以外算加班,对于企业所谓的加班,劳动者可以同意也可以不同意,完全取决于劳动者本人,企业在员工不加班就克扣公司,肯定是违法的,建议劳动者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以后再与公司发生劳动纠纷时,可以不处于被动的状态。
    拓展延伸
    职工权益保障:事业单位值班安排是否需要征得本人同意?
    在事业单位中,值班安排涉及到职工的权益保障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事业单位在安排职工值班时,应征得本人的同意。职工有权拒绝未经同意的值班安排。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职工的拒绝应当合理且符合法律规定,不能因此影响到单位正常运转和公共利益。此外,对于12小时的值班安排,也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否合理。若超出法定工时或违反劳动法规定,职工有权提出合理的异议。值班安排应遵循公平、合理、合法的原则,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结语
    合理的值班安排应考虑员工的权益保障。根据劳动法规定,员工有权拒绝未经同意的值班安排。然而,合理的拒绝应保证单位正常运转和公共利益。此外,12小时值班安排应符合法定工时,不得违反劳动法规定。若遇到不合理的安排,员工有权提出合理的异议。值班安排应遵循公平、合理、合法的原则,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21修正):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恢复其工作,并补发被解除劳动合同期间应得的报酬,或者责令给予本人年收入二倍的赔偿:
    (一)职工因参加工会活动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工会工作人员因履行本法规定的职责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21修正):第三章 工会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二条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处分职工,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
    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时,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职工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权益而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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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11: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