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定点一级医疗机构100元起付,报销50%2、定点二、三级医疗机构起付550元付线以上部分,区中医医院报销40%,其他医疗机构报销35%定点非盈利医疗机构急诊报销35%,实报资金封顶3000元。 3、住院及特殊病门诊核准医药费报销比例 一级医疗机构300元起付,起付线以上部分报销75%二级医疗机构1000元起付,起付线以上至2万元报销65%,2万元以上至5万元报销70%,5万元以上报销80%三级医疗机构1300元起付,符合转诊规定时起付线以上至2万元报销55%,2万元以上至5万元报销60%,5万元以上报销67%。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