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同居关系,如果支付方能提供证据证明已支付彩礼且彩礼钱未用于共同生活,解除同居关系后可以要求返还彩礼钱。同居关系可以依法要求返还彩礼。因为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属于法定彩礼退还的事由。因此,双方若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支付方能提供证据证明确已支付彩礼且该彩礼钱也未用于共同生活,解除同居关系后可以要求返还彩礼钱。《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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