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罪的定义是怎么规定的 |
释义 |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法律分析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例如农作物、树木等也可以成为该罪的对象。 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能。这里的所有权一般指合法的所有权,但有时也有例外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的规定:“盗窃违禁品,按盗窃罪处理的,不计数额,根据情节轻重量刑。盗窃违禁品或犯罪分子不法占有的财物也构成盗窃罪。” 一、盗窃罪的数额标准: 盗窃罪的数额标准区分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不同的标准所对应的刑事处罚也各不相同。盗窃罪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是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盗窃罪数额巨大的标准是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盗窃罪数额较大的标准是1千元至3千元以上。 以上就是对于该问题的全部回答了,您了解了吗?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第二百一十条第一款规定: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邮政工作人员犯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而窃取财物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将电信卡非法充值后使用,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第八条规定:盗用他人公共信息网络上网账号、密码上网,造成他人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该内容由 冉兵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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