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了怎么争取孩子? |
释义 | 男方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可以证明自己抚养孩子存在下列优势条件或者对方存在下列不利条件: 1、提供女方的治疗记录证明女方患有恶性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孩子不适宜跟她一起生活。 2、证明女方有满足孩子生活的条件,但是却不管孩子的。 3、证明女方有其他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情况存在,如果存在吸毒、赌博的恶习;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等。 4、证明自己已经做了绝育手术或者因为其他原因无法生育。 5、证明孩子一直跟随自己生活,贸然改变孩子生活环境不利于其健康成长。 6、证明女方再婚后又生育了孩子,但自己并没有其他孩子。 7、证明自己的综合条件优于女方,孩子跟随自己生活更利于其健康成长。 8、如果孩子已经年满八周岁了,可以让孩子说明更愿意跟随自己生活。 9、如果与女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法,证明子女单独随祖父母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 一、怎么有力地争取抚养权 一、女方争取抚养权的有利条件如下: 1、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2、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3、子女随女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4、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5、在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如,有家庭暴力、有证据证明的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6、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 7、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8、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二、男方争取抚养权的有利条件如下: 1、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2、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3、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 4、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 5、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的。 6、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 二、同等抚养条件下女方可以通过什么方法争取孩子抚养权 女方在同等抚养条件下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争取抚养权: 一、如果孩子不满两周岁的,可以直接提供孩子出生证明,一般不满两周岁的孩子会判给女方抚养。 二、多照顾、陪伴孩子,让孩子更愿意跟随直接生活,因为法律规定,判决抚养权时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三、提供医疗证明证明自己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为其他原因无法生育。 四、多让自己的父母照顾孩子,并且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父母有抚养孩子的能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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