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没登记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
释义 | 如果是结婚证丢失的,则按正常离婚的财产分割方式对财产进行分割即可,也就是先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财产,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如果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双方同居且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但没有办理结婚证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则离婚时对于财产的处理按第一种情况的方式处理即可。 如果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双方没有办理结婚证的,则不具备合法的婚姻关系,分手后财产按共有财产处理,如果双方对于财产处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处理。 一、解除同居关系怎样操作 (一)1994年2月1日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之后如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同居关系处理。 同居关系中,由于在较早时间,法律亦承认事实婚姻,所以在处理该类纠纷时应当正确识别事实婚姻与同居关系。 未按《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49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据此可知,在1994年2月1日前,如果双方即已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即便其至今未办理结婚登记,按事实婚姻处理;如在1994年2月1日后,双方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那么在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情况下,按同居关系处理。 (二)仅解除同居关系,法院不予受理,但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除外。 即当事人无论因为什么原因只要求法院解除双方的同居关系的,法院不受理,双方当事人可自行分开即可。 二、只有娃娃没有证件可以离婚吗 有孩子没有结婚证的双方之间的关系一般是属于同居关系,不存在离婚的问题,是不能办理离婚的,双方自行解除关系即可。但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双方没有领结婚证有了孩子的,则如果双方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的,那么双方之间的关系按事实婚姻处理。 双方想离婚的要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需要由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然后法院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立案调查,最后双方等待开庭审理即可。如果双方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的,则双方不具有婚姻关系,也不存在离婚的问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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