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