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婚先孕孩子的抚养权有什么规定 |
释义 | 一、哺乳期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它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二、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生活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三、哺乳期后的子女抚养权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四、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法律依据】《婚姻法》第36条第2款,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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