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做好医护人员防范医疗事故 |
释义 | 医护人员要防范医疗事故,应该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等。 一、误诊算医疗事故吗? 病例误诊不一定都是医疗事故,如果是因为患者的特殊体质、现有医学技术难以预料防范、或者是在紧急情况下难以精确诊断等原因导致的病理误诊的,是不属于医疗事故的。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解答。 二、医疗纠纷法律依据是什么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四级医疗事故分级标准是什么 首先,医疗事故是按照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进行分级的,具体的分级标准为:1、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为一级医疗事故;2、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为二级医疗事故;3、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为三级医疗事故;4、造成患者其他明显的人身损害后果的为四级医疗事故。这只是比较简单、抽象的分级标准,具体分级标准还需要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第八条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 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第十一条 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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