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处理医疗期与国务院延长的假期重叠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处理医疗期与国务院延长的假期重叠问题的方式是不应顺延医疗期,由于此次假期延长系国务院为应对突发事件而统一作出的规定,该延长的假期参照休息日的相关规定执行。因此,劳动者医疗期与延长的三天假期发生重叠的,倾向认为不应顺延医疗期。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二条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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