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辞退员工的情形 |
释义 | 根据《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国发[1986]77号)第2条规定,企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职工,可以辞退: (一)严重违犯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 (二)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三)服务态度很差,经常与顾客吵架或损害消费者利益的; (四)不服从正常调动的; (五)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不够刑事处分的。 一、辞退和开除有哪些区别 辞退和开除的区别在于:开除是属于行政处分,而且是最严厉的一种处分,开除处分适用于严重违法乱纪的职工,违纪辞退的条件包括职工犯有规定的违纪或错误行为;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尚不够开除或除名条件;辞退是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一种行为,是指用人单位由于某种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强制措施,辞退分两种情况,一是违纪辞退,二是正常辞退。 二、辞退和开除有什么区别啊? 辞退是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一种行为,是指用人单位由于某种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强制措施。 根据原因的不同,可分为违纪辞退和正常辞退(违纪辞退是指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内部规章,但未达到被开除、除名程度的职工,依法强行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行政处理措施。 正常辞退是指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和职工的情况,依据改革过程中国家和地方有关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安置富余人员的政策规定解除与职工劳动关系的一种措施)。 开除,是指用人单位对具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破坏规章制度、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有其他违法乱纪行为而又屡教不改的职工,依法强制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最严厉的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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