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需要提前多久辞退员工 |
释义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涉及用人单位的辞退制度。员工无过错但无法胜任现在的工作时,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天通知并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若员工存在过错,则无需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需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拒绝提供离职证明,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申请仲裁。 法律分析 公司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员工辞退。这种情况一般是劳动者无过错,但是却不能胜任现在的工作的,此时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劳动者存在过错的,则无需提前三十天通知。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辞退的公司还可以去吗 辞退的公司还可以去的。被辞退的员工用人单位可以重新录用,员工和用人单位之间达成一致意见,同时员工再次入职就行。单位若不同意的员工也没有办法强行到单位工作。员工再次入职时最好与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入职期间应该遵守单位制度。 三、单位离职证明不给开怎么办 单位离职证明不给开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可以仲裁要求履行义务。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是劳动者进行失业登记的必备条件。没有离职证明,劳动者可能无法享受失业待遇。 拓展延伸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合法辞退员工的情形包括: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用人单位在合法辞退员工时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天通知员工辞退,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如果员工无过错但无法胜任现在的工作,用人单位可以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而如果员工存在过错,则无需提前三十天通知。然而,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前三十天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用人单位拒绝配合,劳动者可以申请仲裁要求履行义务。因此,用人单位应该遵守相关法规,尊重员工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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