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配合交互单边的劳动部门进行一些申请和处理。 复工复产是化解疫情不利影响,保持经济社会平稳有序发展的关键。国家发展改革委正会同有关部门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分类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抓好重要物资保障。让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做好防疫物资保障很关键,防疫物资生产供应的跟上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了有力保障。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等相关部门表示,在继续加强疫情防控的同时,分区分级有序推动企业复工复产,使人流、物流、资金流有序转动起来。复工复产指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2020年2月3日,中央提出“要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各类生产企业复工复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五百零五条 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