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缔约过失责任包括几种类型
释义
    缔约过失责任的类型按照目前法律规定,缔约过失责任主要有以下类型:
    1、恶意磋商。
    2、欺诈谛约。
    3、违反人格和人格尊严等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缔约。
    4、擅自撤销要约时的缔约过失责任。
    5、合同订立过程未尽通知、保密等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
    6、合同订立时未尽保护义务侵害对方的人身权、物权。
    7、合同不成立的缔约过失责任。
    8、合同无效的缔约过失责任。
    9、合同被变更或撤销的缔约过失责任。
    10、合同不被追认的缔约过失责任。
    一、企业怎样避免缔约过失纠纷?
    由于国内经济未明确缔约过失责任制度,司法实践中对无效合同或被撤销的合同纠纷案件的处理,一般依照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即判令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追缴财产等。在处理涉及合同不成立、无效、被撤销纠纷案件时,应注意确认缔约过失责任。企业要想避免缔约过失纠纷,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要确定责任范围,根据有关司法实践的经验,缔约过失责任的范围应包括签订合同、解决纠纷的支出、未达到正常合同收益等造成的损失,这些都应当是缔约过失责任范围,在权利人请求赔偿时,应予考虑。
    (二)应注意划分责任界限,划分责任界限主要依当事人主客观过失原因划分:
    1、如果合同无效是一方当事人主体资格不具备,则应确认该当事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对方当事人因此造成的损失。
    2、因双方当事人合同主体资格不具备造成合同无效,则应由双方当事人承担缔约失责任,共同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3、合同无效系一方当事人欺诈、协迫,使对方违反真实意思签约,应由采取欺诈、协迫手段当事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对方当事人因此造成的损失。
    4、合同无效系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由双方自行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以上就是“缔约过失责任的类型以及企业该如何避免缔约纠纷”的相关内容。在这里要注意,企业经营者在遭受他人恶意磋商导致损害时,往往会认为双方没有签订合同无法追究对方责任,自认倒霉。结果企业的正当权益未能得到实现,带来的否定性结果又造成新的法律风险。为了避免企业因缔约过失出现损失,建议企业签订合同时委托律师对合同进行前期的审核避险,审核合同条款是否完备以及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从根源上减少发生缔约过失纠纷的可能,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3 20:4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