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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释义
    法律分析:
    缔约过失责任分为二大类,一为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缔约过失责任,二为合同不成立的缔约过失责任,具体有如下几点:1、擅自撤回要约时的缔约过失责任;2、缔约之际未尽通知等项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缔约过失责任;3、缔约之际未尽保护义务侵害对方的人身权、物权的缔约过失责任,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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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21:1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