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通常会在投保时告知投保人需要如实填写自己的病史,如果投保人隐瞒病史而发生赔付时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但如果病情是遗传性的,投保人本人并不知情,那么是否可以被认定为属于不可预见风险呢?这需要分具体情况而定,但通常需要提供医学鉴定证明。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二十六条:保险合同订立前,保险人应当告知投保人需要如实告知风险的义务,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自己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与所保险的风险有关的情况。 2.《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3.《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三条:法律明文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4.《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九条: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医务人员已经显示告知患者的病情并已经取得患者的知情同意的除外,或者患者对医务人员提供的治疗方案或者医疗技术存在明显不当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