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询问笔录时律师的参与权 |
释义 | 警方在盘问嫌疑人时必须遵守规定,需要有两位以上警员在场并进行录像记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九条,警方可以当场盘问、检查涉嫌违法犯罪的人,但留置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特殊情况下最多可延长至48小时。被盘问人有权被通知家属或单位,并在继续盘问时需依法采取拘留或其他强制措施的决定,否则应立即释放。 法律分析 原则上是不可以的。但是,现在警察问询规定必须有两位以上警员在场,并且做录像记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九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 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对于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对于不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经继续盘问,公安机关认为对被盘问人需要依法采取拘留或者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作出决定;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能作出上述决定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拓展延伸 保障公民权利:行政询问笔录中律师的法定参与权 在行政询问笔录过程中,律师的法定参与权是为了保障公民的权利和合法利益。律师的参与可以确保被询问者在询问过程中得到适当的法律援助和保护。律师在行政询问笔录中的法定参与权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法律意见、监督询问过程的合法性、保护被询问者的权益、防止滥用权力和不当调查。律师的参与有助于平衡行政机关的权力,确保公正和合法的询问程序。因此,法定参与权的确立和保障对于维护公民的权利和法治的原则至关重要。只有在律师参与的前提下,行政询问笔录才能更加公正、透明和合法,保护被询问者的合法权益。 结语 在行政询问笔录过程中,律师的法定参与权对于保障公民的权利和合法利益至关重要。律师的参与可以确保被询问者得到适当的法律援助和保护,监督询问过程的合法性,防止滥用权力和不当调查。只有在律师参与的前提下,行政询问笔录才能更加公正、透明和合法,维护公民的权利和法治的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修正):第六章 质疑与投诉 第五十三条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十一条 政府采购的信息应当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修正):第九章 附 则 第八十四条 使用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进行的政府采购,贷款方、资金提供方与中方达成的协议对采购的具体条件另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其规定,但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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