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传性疾病被拒赔,该如何鉴定属于先天性不赔? |
释义 | 法律分析: 在保险理赔中,遗传性疾病是否属于先天性不赔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鉴定。一般来说,如果遗传性疾病在生育前已经存在,或者有家族史,那么属于先天性不赔;如果是在生育后才发现的遗传性疾病,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法律依据: 1.《民法典》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合同的约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正、诚信,保护社会和谐稳定。 2.《保险法》第二十六条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可以不履行保险合同。 3.《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保险人在承保前应当向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告知不承保或者承保附加条件的事项。 4.《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被保险人对其投保的保险合同是否需要承保附加条件,有权要求保险人说明。 5.《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保险人应当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及时履行赔偿义务。 总结: 在遗传性疾病被拒赔的情况下,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鉴定。如果是先天性不赔的情况,则保险公司有权不履行赔偿义务;如果是生育后才发现的遗传性疾病,则需要考虑是否符合保险合同约定和是否有保险附加条件。无论何种情况下,保险公司都应当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及时履行赔偿义务,维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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