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贷款没有还清的房子离婚时怎么分割 |
释义 | 离婚时房贷未还清,房产的分割问题,要根据房屋购买的时间区分两种不同的情况: (一)房屋购买于婚后。这种情况下,房屋无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未还清的房贷也就属于,在离婚时,房产与房贷一并分割。 (二)房屋系一方购买于婚前。这种情况下,根据于谁的名下,又分为两种不同的情况: 1、于婚前付款买房一方名下。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这种情况下,房屋应归婚前付款买房一方,但婚后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婚前付款买房方给予补偿,同时,尚欠的房贷也由婚前付款买房方承担。 2、于夫妻双方名下。这种情况下,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尚欠的房贷也就属于,离婚时,房产与房贷应一并分割。至于一方于婚前所付的房款,应作为债权处理。 一、结婚前男方买的房子离婚了怎么分配 男方婚前买的房子离婚时房产归男方所有,但是双方有约定的除外。 如果房产是一方婚前全款买的房子,并且产权登记在个人名下,则房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但是双方有约定的除外;如果房产是一方婚前贷款买的,婚后共同偿还房贷,则房产离婚时归购房者所有。而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一方在结婚前签订买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的房子,如果其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而房子登记在首付房名下的,可以先协议处理,在协议不成的情况下,法院一般认定该房子属于产权登记的一方,双方共同还贷的款项可以由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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