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销毁会计账簿会带来哪些法律后果? |
释义 | 故意销毁会计账簿罪的定罪标准是根据《刑法》和《会计法》的相关规定,隐匿或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者可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单位犯罪时,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员也会受到处罚。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涉及金额较大或逃避查处的情况下,应予追诉。故意销毁会计账簿行为严重违法,干扰司法程序,具体定罪标准需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 法律分析 一、刑法对故意销毁会计账簿罪的定罪标准是什么? 刑法对故意销毁会计账簿罪的定罪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故意销毁会计账簿罪定罪标准的法律依据 《会计法》第23条:“各单位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当建立档案,妥善保管。” 处理处罚依据:《会计法》第44条:“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甚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7条:“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隐匿、销毁的会计资料涉及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 2、为逃避依法查处而隐匿、销毁或者拒不交出会计资料的。” 违法分子故意销毁会计账簿的行为,是构成了严重违法事实的,特别是公司在对相关账目进行清查时,或者涉及到贪污受贿等严重的违法行为需要进行调查取证时,必须对司法程序造成了严重的干扰和侵害,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结语 故意销毁会计账簿罪的定罪标准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指出了隐匿或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并规定了相应的刑罚和罚金。此外,《会计法》第23条也明确要求单位应妥善保管会计资料。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7条,涉及金额在50万元以上或为逃避查处而隐匿、销毁会计资料的行为应予追诉。故意销毁会计账簿的行为严重违法,干扰司法程序,具体情况需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1982): 第二条 国务院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 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总理领导国务院的工作。副总理、国务委员协助总理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三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六十九条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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