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从目前税法部门规章来看,除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在非法定条件下,个人无偿受赠房屋应当按20%计征个税和股权赠与征税以外,均没有受赠或继承其他财产所得应当交所得税的规定。法律依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十条: 股权转让收入应当按照公平交易原则确定;第十一条第一款: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第十三条第二款:视为有正当理由的情形之一: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