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射击竞技体育运动单位的运动员、营业性射击场射击员,可以配置射击运动枪支;狩猎场工作人员可以配置猎枪;野生动物保护单位、野生动物饲养单位、野生动物科研单位人员因业务需要,可以配置猎枪、麻醉注射枪。但必须经过国家相关部门的批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第六条 下列单位可以配置民用枪支:(一)经省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专门从事射击竞技体育运动的单位、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批准的营业性射击场,可以配置射击运动枪支;(二)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狩猎场,可以配置猎枪;(三)野生动物保护、饲养、科研单位因业务需要,可以配置猎枪、麻醉注射枪。猎民在猎区、牧民在牧区,可以申请配置猎枪。猎区和牧区的区域由省级人民政府划定。配置民用枪支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按照严格控制的原则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