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签订劳动合同不能用人事章,应当用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人事部门是用人单位内部部门,不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 劳动合同自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签订或者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