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不得解除: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