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申请重大疾病报销 |
释义 | 对于重大疾病所产生的的诊疗等费用,如果在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等项目和标准的范围内的,当事人就可以携带社保卡等资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医疗机构等进行报销;如果不符合的,则当事人要自行负担相关的费用。 具体报销方式如下: 病历本。在医院挂号购买的病历本,一般1元/份。病历本上一般会根据就医流程写明各个医生给出的诊断以及治疗方案。(痛苦的是一般手写的病历字迹比较难辨认。) 社保卡或身份证。就医人员如果有社保卡,可以直接用刷社保卡就医,后期可以直接在医院报销费用(异地就医有些医院可能不能直接刷卡报销)。如果没有刷医保卡,后期准备好资料,再申请报销也是可以的。 诊断证明。一般是对病情的简单诊断,有医生签名和医院盖章,分为打印和手写两种,一般可用来请病假等。 出院记录。在出院的时候由医院提供,一般会写明入院时间、经过、治疗结果和出院时间,一般医院会提供2~3份出院记录(有的地方叫出院小结。) 发票。分为住院发票和门诊发票,一般门诊和急诊的发票不在报销范围内,还有一些特殊药品也是不能报销的,已经报销过的发票也是不能再次报销的。 费用清单。这个清单上会写明从入院到出院每一天每一笔费用的详细情况,有的医院会主动提供,有的医院需要主动索取,还有的医院会提供自助打印费用清单服务。 其他资料。这个包括CT、DR和核磁共振等检查资料,建议将所有就医资料用一个袋子单独存放,以免遗失后麻烦。 报销申请表。申请表是为了方便走流程和批复的文件,一般医院或社保机构都会有空白表单和模板供参考填写(附图仅供参考,各地政策可能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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