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教唆宠物伤人杀人的时候,宠物相当于主人手中的凶器,这个时候还是人对人的行为。 如果单纯是宠物伤人,主人没有伤害别人的故意,那就只是民事侵权行为。如果主人明知是一条很有危险性的藏獒,还带着去仇人家里,并且没有采取安全保护措施(例如栓绳子),这个时候可以推定主人有伤害对方的间接故意,可能会构成【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 如果主人带着一条藏獒,不牵绳子,出入公共场所,藏獒一时兴起乱咬人,这个时候还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九十二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