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一、萍乡市执业药师再次注册需要什么资料 《执业药师再次注册申请表》; 《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执业药师注册证》; 二寸免冠照片; 健康体检表;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经营许可证》; 继续教育学分; 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凡申办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本人,应当提交企业《授权委托书》。 二、萍乡市执业药师再次注册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申请执业药师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二)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 (四)经执业单位同意。 三、萍乡市执业药师再次注册的流程是什么 (一)申请:申请人通过政务服务网和实体大厅进行事项的申请,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受理:工作人员通过政务服务网或窗口接收申报材料,所交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签发《一次性告知书》。如所交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申请人可当场更正。如所交材料齐全,应当场做出是否受理决定,并签发《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三)审查:在受理申报材料后,由办理处室对内容进行审查。 (四)决定:在办理处室审查完成后,实施部门应在承诺时限内作出是否同意申请事项的决定。作出准予审批决定的,签发审批办理结果;作出不予审批决定的,签发《不予审批决定书》。 (五)送达:实施机关作出决定当日应通知申请人,及时向申请人颁发、送达审批服务事项办理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