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外地户口去澳门探亲不能在珠海继签,必须回户籍所在地县级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申请办理。根据公安部出入境网上办事平台办事指引,办理港澳通行证签注受理部门如下:1、内地居民申请赴港澳探亲签注,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2、内地居民申请赴港澳商务签注,由其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3、内地居民申请办理赴港澳团队旅游签注或者个人旅游签注,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