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有五十个以下的股东。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