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儿子女儿,继承父母的财产平等吗? |
释义 | 儿子女儿继承父母的财产平等吗儿子女儿继承父母的财产平等。对于子女继承父母财产,要求继承权男女平等。女儿和儿子都有相同的继承权,在没有特殊情况下,女儿和儿子对于父母财产财物的继承份额应该是相同份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可以剥夺偏袒子女一方多继承或者少继承财产。其中所指子女,包括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继承权是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是继承人依法享有、可以无偿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继承权是一种财产权利,但是又具有鲜明的身份特点。因此,继承权不同于一般的财产权或人身权。在继承权受到侵害时,合法继承人可以行使继承恢复请求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四条 自然人依法享有继承权。自然人合法的私有财产,可以依法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财产继承的种类有哪些财产继承的种类如下:1、根据继承人继承财产的方式,继承可分为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2、根据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财产权利义务的范围,继承可分为有限继承与无限继承;3、根据参与继承的人数,继承可分为共同继承与单独继承;4、根据继承人参与继承时的地位,继承可分为本位继承与代位继承。,你好,如果你问的是继承权是否男女平等,那是肯定的,在我国《民法典》继承编中明确规定了继承权男女平等。如果你问的是继承财产的份额是否平等,这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在实际操作上,如果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则按遗嘱规定的方式分配。如果没有遗嘱,进行法定继承,原则上儿子女儿作为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均等分配,如发生法定情形,则对应继承人可能多分或少分,具体由法官酌定。【相关法条】《民法典》第 1126 条:继承权男女平等。《民法典》第 1127 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民法典》第 1130 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 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儿子女儿继承父母的财产平等。对于子女继承父母财产,要求继承权男女平等。女儿和儿子都有相同的继承权,在没有特殊情况下,女儿和儿子对于父母财产财物的继承份额应该是相同份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可以剥夺偏袒子女一方多继承或者少继承财产。其中所指子女,包括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继承权是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是继承人依法享有、可以无偿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继承权是一种财产权利,但是又具有鲜明的身份特点。因此,继承权不同于一般的财产权或人身权。在继承权受到侵害时,合法继承人可以行使继承恢复请求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四条 自然人依法享有继承权。自然人合法的私有财产,可以依法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财产继承的种类有哪些财产继承的种类如下:1、根据继承人继承财产的方式,继承可分为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2、根据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财产权利义务的范围,继承可分为有限继承与无限继承;3、根据参与继承的人数,继承可分为共同继承与单独继承;4、根据继承人参与继承时的地位,继承可分为本位继承与代位继承。,你好,如果你问的是继承权是否男女平等,那是肯定的,在我国《民法典》继承编中明确规定了继承权男女平等。如果你问的是继承财产的份额是否平等,这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在实际操作上,如果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则按遗嘱规定的方式分配。如果没有遗嘱,进行法定继承,原则上儿子女儿作为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均等分配,如发生法定情形,则对应继承人可能多分或少分,具体由法官酌定。【相关法条】《民法典》第 1126 条:继承权男女平等。《民法典》第 1127 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 1130 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 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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