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效应和法律效力的区别 |
释义 | 法律效应和法律效力的区别如下:法律效应即是否产生法律效力。法律效力是指法律所蕴涵的、相对于一定的对象(与范围)的作用力。法律效力即法律约束力,指人们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那样行为,必须服从。 一、商业活动中劳动合同附件有法律效力吗 合同附件,一般对合同正文补充说明的相关文件,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有关合同附件法律效力与合同是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合同的法律约束力,应是法律赋予合同对当事人的强制力,即当事人如违反合同约定的内容,即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包括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约束力是当事人必须为之或不得为之的强制状态,约束力或来源于法律,或来源于道德规范,或来源于人们的自觉意识,当然,源于法律的法律约束力,对人们的行为具有最强迫约束力。 二、法人签字未盖章是否有法律效力 法人签字未盖章是否有法律效力取决于双方是否有明确的条款。如果协议有明确的条款,说明盖章后生效,但只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没有公章,协议无法生效。没有这个盖章后生效的条款,双方都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没有公章,协议就生效了。合同的生效是指已建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具有一定的法律约束力,通常称为法律效力。合同的建立和生效往往密切相关。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是使合同具有约束力,从而实现合同规定的权利和利益。 三、要约撤销和被撤回的区别 要约的撤回,指在要约发生法律效力之前,要约人使其不发生法律效力而取消要约的行为。要约的撤销,指在要约发生法律效力之后,要约人使其丧失法律效力而取消要约的行为。要约的撤回与要约的撤销的区别在于:1.从表现形式上看,要约撤回发生在要约到达(或刚刚到达)受要约人之前,而要约撤销则发生在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受要约人尚未发出承诺通知之前。两者的实质,区别在于:前者是在要约尚未生效(或刚刚生效)时发生的,而后者则是在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前。2.对于要约不得撤销的两类情形,应当准确记忆。特别是要求受要约人不仅得“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而且要求“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两个并列条件缺一不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残联州财政局关于购买或租赁商铺摊位设备扶持残疾人个体就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七条 县市残联根据扶持对象残疾状况及特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组织购买或租赁相应的摊位、商铺、设备,并取得具有法律效应的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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