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坐高铁被询问吗? |
释义 | 取保候审坐高铁需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遵守规定,如未经批准离开、干扰证人作证等。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可限制进入特定场所、与特定人员会见、从事特定活动,并保存出入境证件。违反规定将没收保证金、重新交纳、提出保证人,或监视居住、逮捕。取保候审适用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以及患病、怀孕等情况。 法律分析 一、取保候审坐高铁被询问吗? 取保候审坐高铁是会被询问的;取保候审坐高铁需要执行机关批准,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则: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二、被职保候审需要尊守哪些规定?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三、可以取保候审的情形有哪些?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一系列规定需要遵守,包括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及时报告变动信息、按时到案、不干扰证人作证、不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等。同时,符合一定条件的人也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包括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情况,以及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婴儿的妇女等。以上是对取保候审相关规定的简要解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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