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工医保甲类乙类报销比例 |
释义 | 职工医保甲类乙类报销比例: 1、第一类甲类,可以全部进入医保报销范围,按医保比例报销的; 2、第二类乙类,此类药品的费用是需要用户自费一部分的,也就意味着报销比例一般是在70%—80%之间的,不同的药品在不同地区的自付比例是不一样的,自然报销比例上也是存在一定区别的。所谓乙类药就是指临床可供选择、疗效好,但是价格稍高的药品。 医保支付甲类和乙类的区别: 1、颜色标识不同,红色标识OTC是甲类OTC,绿色标识OTC是乙类OTC; 2、销售途径上不同,甲类药只能在药店进行销售,而乙类药的销售途径比较多,不仅可以在药店销售,经过药监部门批准的具体商业性质的商店也能进行零售; 3、报销比例不同,甲类药品可以按照报销比例100%进行报销,而乙类药品则需要参保人员先自付30%费用,剩下70%费用再按比例进行报销; 4、价格水平不同,甲类药品是统一制定的,其价格相对于同类药物的价格较低。而乙类药品的价格虽是统一制定,但地方可适当进行调整,相对于同类药品中的甲类药品来说价格更高。 综上所述,对于甲类药品一般除必须扣除的项目外,其他按100%报销;乙类药品只报销一部分70%-80%,自费药需要自己全部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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