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人伤理赔流程是什么 |
释义 | 交通事故人伤理赔流程是报案、交警部门结案并且开具事故的证明、递交索赔单证、领赔偿款。其中结案的时候要完成的事情为分清楚双方的责任、审查对方要求赔偿的项目、赔偿对方的损失同时要索要有关的单证。交通事故人伤索赔时候需要办齐的单证包含出险通知书、诊断证明、医药费发票、事故证明、误工证明、赔偿执行凭证和赔款通知书。 一、追尾全责对方没经定损就修了车该怎么处理 当事人追尾全责,对方没经定损就修了车,可以交由交警部门负责。 若是交警部门出具了事故责任认定书,则可催促事故责任方尽快定损,若对方不理会则可以诉诸法律。如果是事发当时在现场由事故双方同意进行快速处理程序则另当别论。 车祸保险理赔流程包括以下几点: 1、报案在出险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在汽车保险公司内勤接到报案后,会要求客户将出险情况立即填写《业务出险登记表》; 2、查勘定损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要求客户提供有关单证;指导客户填列有关索赔单证; 3、签收审核索赔单证营业部、各保险支公司内勤人员审核客户交来的赔案索赔单证,对手续不完备的向客户说明需补交的单证后退回客户,对单证齐全的赔案应在出险报告(索赔)书(一式二联)上签收后,将黄色联交还被保险人;将索赔单证及备存的资料整理后,交产险部核赔科; 4、理算复核所有赔案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理算完毕,交核赔科负责人复核; 5、审批产险部权限内的赔案交主管理赔的经理审批;超产险部权限的逐级上报; 6、赔付结案。 二、交通事故至人身损害保险公司有时间限制吗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时间有限制。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被保险人应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10天内向保险人提交保险人要求能证明事故原因、性质、责任划分和损失确定等的各种必要单证。递交完索赔单证后,大约在一星期之后(一般不超过10天)您会接到保险公司的领赔款通知,届时就可以带上身份证明和《车辆出险登记表》领回赔偿款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了在发生交通事故致人伤残的情况下,受害方可以根据伤残等级要求事故责任方承担残疾赔偿金、护理费等赔偿项目以及具体的计算方法和赔偿标准。而受害人主张伤残赔偿金的,就必须要进行伤残鉴定确定伤残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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