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东省工伤鉴定标准有哪些 |
释义 |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为了帮助在工作中不幸发生工伤的工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今天就为大家讲一讲广东省工伤鉴定标准有哪些? 1、具体依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已由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04年1月14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公布,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 2、工伤鉴定标准具体条款《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章第九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四十八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因工作环境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在用人单位食堂就餐造成急性中毒而住院抢救治疗,并经县级以上卫生防疫部门验证的; (四)由用人单位指派前往国家宣布的疫区工作而感染疫病的; (五)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 (一)、 (二)、 (三)、 (四)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五)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以上就是为读者整理的关于广东省工伤鉴定标准有哪些的答案。作为一名合法员工,在自己的生命安全因公受到损害的时候,公司应给与最大的人文关怀和利益补偿,员工也应该依据法律合理维护自己的权益,给自己和家人一个最大的安慰,回归到正常的生活当中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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