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军人转业怎么落户 |
释义 | 该段内容描述了济南市复员退伍军人落户的相关事项和所需提交的材料、办事业务流程、办理时限承诺以及收费标准。符合条件的市民可以在对应的受理机构办理。 法律分析 一、事项申办条件 1、义务兵退出现役后,由原征集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接收安置,可在原户籍所在地落户; 2、与我市常住居民户口人员结婚满2年的退役士官,或在服役期间父母户口迁入济南市区的未婚复员义务兵和退役士官; 3、由安置部门批准被我市企业事业单位录用或聘用满3年、按时交纳社会保险费的异地安置退役士官。 二、需要提交材料 1、《复员退伍军人入户介绍信》、《士官退出现役证》或《士兵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接收安置转业士官通知书》(仅限士官) 2、接收单位出具的注明具体落户地址的接收证明信、录(聘)用合同、按时交纳养老保险证明(仅限异地安置士官、义务兵) 3、拟落户地派出所出具的《在济居住证明信》或《居民户口簿》(仅限于夫妻一方或父母已在济落户的) 4、《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或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及居民身份证编号证明 5、《结婚证》(仅限于夫妻投靠的)原件及复印件 6、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情况证明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未婚证明(仅限在服役期间父母户口迁入济南市区的未婚退役人员) 7、母子(女)关系证明(仅限在服役期间父母户口迁入济南市区的未婚退役人员) 8、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办事业务流程 符合条件1由派出所办理;符合条件2由公安分局办理;符合条件3由市局办理; 四、办理时限承诺 符合条件1,手续齐全,当场办理;符合条件2,5个工作日;符合条件3,15个工作日 五、业务收费标准 居民家庭户口簿:10元/本 六、受理机构名称 符合条件1,派出所 符合条件2,公安分局 符合条件3,市局 结语 以上是一段关于复员退伍军人落户济南所需的条件和材料以及办事流程和收费标准的信息。符合条件的市民可以在对应部门办理,涉及部队的还需提交相关证明。同时,需要注意不同情况下的办理时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第一章 总 则 第十条 国家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等社会力量依法通过捐赠、设立基金、志愿服务等方式为退役军人提供支持和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2021修正):第三章 平时征集 第二十条 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研究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六周岁。 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 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年满十七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服现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第一章 总 则 第十一条 对在退役军人保障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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